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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政策
有效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
文:admin 发表时间2005-7-18
本报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张子麟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工程院联合主办的“节能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研讨会”今天在京开幕。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到会讲话指出,强化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进技术为根本,以完善法规和创新机制为重点,搞好规划,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改进技术,抓注重点,加强管理,有效推进全社会节能。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的200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也于今天正式拉开帷幕。作为此次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本次研讨会受到多方关注。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节能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方面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另一方面,节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但应当看到,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能源效率、能源强度、单位产品能耗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马凯指出,今后20年,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水泥等高耗能产品的需求量还将继续增加,汽车和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与之相适应,能源消费将进一步增长。能源相对不足造成的资源约束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如不下大力气进一步节约能源,难以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马凯强调,强化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搞好规划,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改进技术,抓注重点,加强管理等6方面着手,以有效推进全社会节能:
——搞好规划。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编制好“十一五”节能规划。要系统总结我国节能工作的成功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规划思路。
——健全法规。为适应强化节能的需要,必须加快《节能法》配套法规建设,组织开展《节能法》修订工作,抓紧《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制定,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完善法规,制定实施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设计规范,推行能效标识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
——完善政策。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技术服务机制,克服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的市场障碍;推行节能信息传播机制,引导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实施综合资源规划和需求侧管理办法,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发展和完善有利于节能的投融资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扩大节能产品认证范围,探索建立国际互认制度,拓展节能产品市场。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财政节能的激励政策,编制并发布指导目录,鼓励发展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落后的高耗能技术和产品。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发挥价格杠杆对节能的促进作用。
——改进技术。要围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组织重大技术开发,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煤炭方面,重点是大型循环流化床、大型煤气化、烟气脱硫等技术;石油方面,重点是电机调速、绿色照明、蓄冷蓄热等技术。
——抓注重点。一是继续深化工业节能。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原料路线,加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能效。二是推进建筑、交通节能。要采取措施,严格执行节能标准,从源头上提高建筑和机动车能源效率。三是开展政府机构节能。要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推行政府节能采购,努力降低能源费用支出。通过政府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
——加强管理。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能源利用的统计报告制度。搞好节能监测、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和服务功能。要加快建立节能信息体系,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搞好信息交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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